按照2013年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3.3.11-3.17)。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卫生厅人事处反应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应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1-87709026 (省卫生厅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省卫生厅人事处
邮编:310006
浙江省卫生系统后勤服务中心
2013年3月11日
附件:
拟录用人员名单http://www.zjwst.gov.cn/art/2013/3/11/art_1061_224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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