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学院快速发展的需要,我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临时工作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招聘专业、人数、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行端正;热爱工作,愿意为教育事业服务;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学院发布招聘公告,在河池学院网首页和学院内张榜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按照招聘公告上规定的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试前确认。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3日至21日(双休日除外),每天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河池学院人事处人事劳资科(地址:广西宜州市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一号办公楼308室)。
3.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投到我院人事处邮箱(hcxyrsc@126.com),亦可到我院人事处劳资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相关技能等级证书。以上各项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学院为考生个人提供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查询,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内张榜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部分岗位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成绩计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学院人事处牵头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学院研究,按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经学院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河池学院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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