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交通管理协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名额
本次招聘协警员为临聘工作人员,招聘名额46名,其中男38名,女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高中或中师、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7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协警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70cm及以上,女身高在160cm及以上。
6、司法警察相关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3月29日。
2、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二楼办公室(朝天镇下湾里)。
3、填报信息。符合条件者填写《朝天区2013年公开招聘公安交通协警员报名考试表》的各项内容。
4、提交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复印件1份)、毕业证、同底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4张;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二)领取准考证
成功报名者,届时到区公安交警大队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四、笔试
1、内容:法律、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总分100分,笔试占考试总成绩40%。
2、时间:2013年4月2日。
3、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方式: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60%。
3、地点: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二楼会议室。
4、时间:2013年4月7日上午8:30开始。
六、体检
1、按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8:30开始.
3、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由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统一组织考核和学历鉴定工作,其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须写出现实表现证明。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八、拟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凡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培训后安排到区公安交警大队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九、咨询电话
区公安交警大队:0839—5205543;8622660
区人才交流中心:0839—8621730
特此公告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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