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上级同意,特面向社会招聘辅助性城管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及待遇
1、招聘人数共计30名,其中男28名,女2名。
2、招聘的辅助性城管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开展业绩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实行月薪制,实行业绩考核。被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绩效工资700元,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等。
4、被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由区城管执法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具有湘潭市(包括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户籍,且符合聘用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城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
4、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男性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女性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女性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27岁。身高: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5、复退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0日8:00— 3月25日17:00(节假日照常报名)。
四、报名地点
板塘铺岳塘区机关二院岳塘区城管执法局一楼政务中心(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有效证件和二张一寸免冠照片)
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金丰人力资源公司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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