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该校2013年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方案公布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信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于2013年3月中旬在下述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金坛教育信息网:www.jtjiaoyu.com
金坛市人事人才网:www.jtrsrc.com)。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jthrss.gov.cn
中国金坛-金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jsjt.gov.cn/zgjt/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数量
实习指导教师:车工2名,钳工1名,数控2名(数控车、加工中心各1名),电子电工1名、服装设计与工艺1名。
四、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金坛户籍。
3.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师等级证书及以上(或获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4.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技能水平突出的(省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不受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限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6日--4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金坛市汇贤南路1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近期免冠2吋照片1张,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与复印件,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4)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该职位按比例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8日,同时上交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1张,缴纳报名费、考务费98元。
2、笔试
时间:4月19日
地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笔试分值100分,占合成总分40%。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综合基础理论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考核人员,成绩在以下四个网站上查询。
金坛教育信息网:www.jtjiaoyu.com
金坛市人事人才网:www.jtrsrc.com)。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jthrss.gov.cn
中国金坛-金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jsjt.gov.cn/zgjt/
3、技能考核
时间:4月24日
地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技能考核分值为100分,占合成总分60%。考核内容参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该工种的高级工考核要求。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技能考核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值为10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体检和考察(政审)资格。综合成绩在公示成绩的网站上查询。
5、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成绩公示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简童章的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7、报批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金坛市教育局汇总材料报金坛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为全民事业编制,其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教师。
该职位出现空缺名额时,从参加招考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聘用审批备案后不在补录。
六、监督措施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纪委:0519-12388
七、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
金坛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19-82821004
0519-82835608
八、本“简章”由为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教育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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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金坛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招考报名表.doc》来源于金坛教育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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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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