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湖区建设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规定,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审核,拟聘用范哲颖同志为社区工作者,现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13年3月18日起到3月24日止,共7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聘用标准的问题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南湖区建设街道党政办;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县南街46号;邮编:314000;受理电话:82058922。
南湖区民政局
南湖区建设街道办事处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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