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考2013学年第二批提前批正式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表附后
二、主要待遇
正式公办教师,进入事业编制;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年福利费等。其中,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35岁及以下的“211”、“985”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
三、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学及建立合作关系高校(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民族学院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一类)及以上毕业生。其中龙游中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龙二高原则上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农学等专业课教师可以面向其它大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二类)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
(三)年龄和户籍要求: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年龄放宽到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四)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学科相符。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3年3月25日晚上12时止。
2.报名办法:报名主要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下列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单张大小不超过100KB;要求打包)发送至邮箱 qzlyflm@126.com(发送成功的有回复提示)。
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大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师范生证明和政治面貌证明,普通话合格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支教证明,大学出具的入学以来每个学期的各科学业成绩,以及所有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
3.资格复审:对列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要向工作人员提供以上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面试。
4.报名要求: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制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考形式和办法
1.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由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根据综合素质评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统一在龙游县组织考生进行现场面试。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表现,并予以量化记分。
3.确定签约:按照综合素质得分(占40%)和面试得分(60%)的合计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对象(总得分须在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对签订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经组织体检、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确认和考察、公示等都通过的,签订正式录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等不合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
3.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本办法解释权归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70—7022418、7022060 联系人:吴老师
龙 游 县 教 育 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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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2013学年第二批提前批新教师招考报名表》《龙游县优秀教育人才招聘综合素质能力考评参考内容》来源于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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