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宜宾调查队系国家统计局的直属派出机构,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受四川调查总队直接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同意,国家统计局宜宾调查队面向宜宾市各级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计算机文字处理技能;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1、任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征得单位同意后,请于2013年4月8日至4月12日到国家统计局宜宾调查队办公室(翠屏区南岸西区宜都崇文综合楼9-05)报名并填写《报名信息表》。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工作期间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由国家统计局宜宾调查队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和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国家统计局宜宾调查队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笔试占70%、面试占30%。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文字表达能力、公文撰写和调研写作能力。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前9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以及举止仪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及时公告并通知本人。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五、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报请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及国家统计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宜宾调查队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魏清海
联系电话:0831—5200591 13990973815
国家统计局宜宾调查队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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