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2013年申报教师资格公告
来源:弥勒市教育局 阅读:1753 次 日期:2013-03-29 16: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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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 2013年弥勒市申报教师资格从4月1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为申报人员顺利申报认定,现将2013年申报教师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1、申报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程序:(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2)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3)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复印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一张近期免冠白色底版彩色5分照(办证书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等申报材料;(4)提交材料审核合格后统一组织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参加州上面试);(5)统一组织体检;(6)审核认定条件合格后进行网络认定;(7)公布认定结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4、现场确认地点:弥勒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资格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2)学历证书;(3)县级以上 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4)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5)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无需再参加我省考试,直接申报参加面试),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表(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测试);(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三、注意事项

1、弥勒市教育局只受理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弥勒市的申报人员;

2、申报人员必须在2013年4月15日至5月12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上传照片要和提交资格证申请表、办理资格证书上的一致,为近期免冠白色底版彩色照,像素114×156,小于19KB);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3、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你进行现场确认,请你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要选择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局。

4、一般情况下,你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你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申报时记好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5、为了规范、统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请申报人自行在本网站下载并用A4纸型打印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要求必须双面打印,体检表本人只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内容和粘贴照片,体检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要将本人申报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外面贴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并填装好才给予受理。

6、相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时间和体检等其他事项将在5月下旬公布在“弥勒教育网”,请注意查询,未按通知时间来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将视为自行放弃处理,后果自负。咨询电话:0873-6122089。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4、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

弥勒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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