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县属医疗卫生单位补充紧缺专业人员的需要,不断提高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卫技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新委组[201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县属单位卫技人员31名,具体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计划:详见《新昌县县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紧缺专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一)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历届毕业生。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4月2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新昌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75---86045123。
新昌县中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6265021 。
新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6037751。
新昌县妇幼保健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6024402。
新昌县卫生进修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6022468。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执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2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户口簿及个人档案等办理聘用手续。
四、对于本次招聘不足的岗位,增加到全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卫生系统的招聘计划或相应的岗位中。
报名咨询电话:新昌县卫生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6023375。
附: 新昌县县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紧缺专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 共 新 昌 县 委 组 织 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 昌 县 卫 生 局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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