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我局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共23名,其中招聘中学教师4名,小学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10名,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附件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报考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有1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报考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以上考试;
(3)报考人员申报职位须与其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相符;
(4)必须持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已修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4.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4月22日(星期一)下午5:00。
2.报名方法:
(1)报考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每名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
(3)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4)成功报名后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5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5:00,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5)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12 :00起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普招”和“特招”两种方式进行。
1.普招: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学前教育等学科,采取普招的方式进行,考试由笔试、面试(说课)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笔试设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说课);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说课),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大院(黄埔区委党校)2 号楼1楼。
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或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⑤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3)面试(说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2.特招:美术、音乐、体育、舞蹈等学科,采取特招的方式进行,考试由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说课)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遴选依据,不列入考生总成绩。笔试设合格线,根据招聘单位的类型(小学、幼儿园),按照招聘学科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考生在专业能力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专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大院(黄埔区委党校)2 号楼1楼。
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或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⑤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3)专业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测试各学科的专业能力:音乐教师主要测试声乐表演和乐器演奏等;美术教师主要测试素描、国画或色彩;体育教师主要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水平;舞蹈教师主要测试即兴创编表演。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合格者,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说课)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属下学校任教,人事关系在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实行人事代理一年。代理期间,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标准执行。人事代理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聘用单位的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挂靠,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依本方案所发公告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13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资格审查目录表(应届毕业生).doc》《资格审核目录表(社会人员).doc》来源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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