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燃气管理处隶属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聘职位:招聘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1后出生);
4、工程类专业毕业,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燃气及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及有燃气行业从业经验优先;
5、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电脑软件操作;
6、有C1驾驶证以上优先。
四、面试
1、南宁市燃气管理处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组成小组进行面试,主要了解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
2、报名者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及履历表、个人简介及相关资料。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400元(不再支付加班费),首次聘用至2013年12月31日,聘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2、工资1900元/月(不含由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如有加班情形则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电子邮箱:rqcbgs@163.com
人力资源负责人:陈丽萍
联系电话:2832744 13877138186
单位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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