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通海县环境监测站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 阅读:3267 次 日期:2013-04-07 09: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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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编委2013年下达的增人计划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通海县环境监测站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户籍不限;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环保事业。

4、本次招聘岗位是通海县环境监测站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是从事环境监测的实验室分析、野外现场采样监测、高空作业采样监测,要求能吃苦并且技术能力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 年龄要求
环境监测 2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持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分析项目合格证》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化学分析、仪器分析、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应用化学及相近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学。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8:00至2013年4月12日下午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3年4月14日下午17∶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但未交费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由通海县纪委、通海县人社局及通海县环境保护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是指专业名称相近。

(三)考试

1、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2、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部分,分值各100分。笔试成绩(占5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相加为考生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3、笔试内容为环境监测业务知识、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的理论知识及大型仪器操作、分析实验的知识技能等;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

4、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资格复审由通海县纪委、通海县人社局及通海县环境保护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户口册、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已就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轮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下一轮考试的考生不再递补。下一轮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后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并参加体检。

(八)公示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招聘工作由通海县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7-3029107

五、报名咨询电话

通海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0877-3017585;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0877-3029122。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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