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我厅直属事业单位省森林植物园和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林业厅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由厅人事处会同省森林植物园和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人事部门具体协调招聘工作事宜。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团队协作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林业信息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4月18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上办事栏目中或湖南林业信息网人事管理栏目中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省森林植物园还需填写《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公开招聘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同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招考单位报名。报考省森林植物园岗位的考生请前往长沙市雨花区植物园路111号省森林植物园人事处报名。报考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岗位的考生请前往长沙市友谊路56号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办公室报名。
网络报名:报考省森林植物园岗位的考生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476420543@qq.com。报考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岗位的考生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20078279@qq.com。笔试时请携带原件予以核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应聘单位组织的笔试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特殊岗位或急需进人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省森林植物园的笔试分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每个科目卷面分值100分。其中珍稀植物保护与利用技术岗位专业考试内容为植物学、保护生物学专业知识;森林生态研究技术岗位专业考试内容为生态及森林生态学专业知识;花卉生产与管理岗位专业考试内容试为园林植物、观赏园艺、花卉生产等相关专业知识;科普旅游策划与营销岗位专业考试内容为旅游、营销、策划专业知识;翻译及国际合作岗位专业考试内容为英语及相关专业知识。
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笔试为综合专业知识一门科目,卷面分值100分。其中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财会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测试;木材科学与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木材鉴定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测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是否具备与招考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到应聘人员的工作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
省森林植物园:0731-85581912
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0731-85593168
湖南省林业厅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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