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公告
来源:湖州人事人才网 阅读:1589 次 日期:2013-04-07 17: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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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和湖教人【2012】206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工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能履行学校教师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数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4月9日(星期二)8:30—15:30

报名地点:湖州市人才市场(湖州市陵阳路216号)。

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2012年高校毕业生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和近期免冠1吋证件照2张;

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省考合格证书或国考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和近期免冠1吋证件照2张;

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经验)证明和近期免冠1吋证件照2张;

同一岗位中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酌情商定。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考试方式:

根据湖教人[2012]206号文件,普通教师、骨干教师岗位:由市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微型课和回答问题;

中职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员、要求加试技能测试的6个岗位:由市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微型课、技能操作和回答问题;

实验员、特教生活指导员岗位:由市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组织技能操作和回答问题;

教研员岗位:由市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组织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

校医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组织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待定

四、计分办法

普通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微型课、回答问题以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招聘计划,在报名人员中按照微型课得分(70%)、回答问题得分(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中职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员、要求加试技能测试的6个岗位:微型课、技能操作、回答问题以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招聘计划,在报名人员中按照微型课得分(30%)、技能操作得分(50%)、回答问题得分(2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实验员、特教生活指导员岗位:技能操作、回答问题以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招聘计划,在报名人员中按照技能操作得分(70%)、回答问题得分(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教研员岗位:专业知识考试以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招聘计划,在报名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以后,按专业考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校医岗位:专业知识考试以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招聘计划,在报名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以后,按专业考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有关考察办法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湖州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情况反映或反映情况经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2013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需求信息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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