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09〕40号)文件精神,现将昆明市2009年特岗 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1.今年我市继续在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和东川区实施中央“特岗计划”,拟招聘特岗教师528名。其中石林县57名,禄劝县200名,寻甸县200名,东川区71名。
2.今年我市继续在呈贡县、宜良县、晋宁县、嵩明县、富民县和安宁市实施昆明市“特岗计划”,拟招聘特岗教师212名。其中呈贡县20名、宜良县40名、晋宁县30名、嵩明县112名、安宁市10名。
今年全市共计拟招聘特岗教师740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09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特岗教师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以下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聘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2.非专招本科生岗位招聘专科毕业生的,必须是应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5.应聘者需通过学历认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昆明教育信息港、昆明教育人才网下载《2009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盖章前,必须对表中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应聘资格。
(一)报名
报考我市特岗教师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采集相关信息。
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871—5165786
(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09年7月23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准考证发放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200分。
(一)考试内容: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制卷、阅卷。考试工作严格参照普通高考的各项要求执行。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2.面试。笔试结束后,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审核批准后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面试前一星期,复审的内容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比对。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则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从我市其他设岗县的储备人员中递补。
面试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采取异地交流和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
笔试: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面试:面试工作相关内容笔试时通知。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录取及审批
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报审批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验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或检举不实即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它事项
1.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妥善处置。
2.招考过程中,报名、领证、考试、资格审查及其它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应聘毕业生在领证、考试及其它事项过程中,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4.考试、录取工作在云南省“特岗计划”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5.昆明教育信息港(www.kmedu.net),昆明教育人才网(kmjyrc.kmedu.net)是我市特岗 网站,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附件: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