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经我院复核,李金峰等7名考生(名单见附表)在2011、2012年湖南省 中违纪,处于禁考期,取消此次 参考资格,特予公告。取消资格人员名单:http://www.hhrsks.com/index.php?news-view.html&id=757
请上述考生与报考职位所在地考试部门联系退费事宜。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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