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湖区建设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
一、应聘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在残疾人中有较高的威信。
2. 具有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年龄在18—40周岁,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工作需要。特别优秀的残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 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具有做好残疾人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报名时间:
2013年4月7日——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建设街道办事处(嘉兴市中山东路县南街46号)二楼民政办205室,联系电话:82031039。
四、报名所需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一寸证件照2张。
五、招聘程序: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2. 笔试和计算机考试。笔试采用开放题形式进行,分值占25%,计算机考试测试WORD和EXCEL操作,分值占25%,两者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分值占50%。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
4. 考察、体检。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5. 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南湖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 聘用。被聘用人员由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实行定期考核,择优续聘。享受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标准。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南湖区人民政府建设街道办事处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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