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安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注册、由省公安厅主管的自收自支的社会团体。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并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社团人员的义务;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保安协会招聘岗位表》,其中对学历、职称、工作经历时限的要求以报名时的实际状况为准;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4月7日至4月16 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浙江省人才信息网网络报名。
(三)联系电话:0571-87286657
邮 箱:zjbaoan@126.com
五、考试
参加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及部分岗位资格条件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及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和60%。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须在市级及以上所辖的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性的考察、考核。
八、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取。被聘用人员与省保安协会签订3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由省保安协会及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部门对试用期人员 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和考察。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后,与省保安协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毕业证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坚持公平、择优录取、规范操作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实行聘用制,首次聘用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浙江省公安厅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浙江省保安协会招聘岗位表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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