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09年特岗 执行计划的通知》(云教人〔2009〕39号)、《云南省教育厅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09〕40号)的精神,为确保我县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经研究,我县拟招聘岗位26个,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要求
特岗教师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2009年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它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华宁县生源的本科毕业生不受应往届限制);专科学历的只招聘华宁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专科2009年毕业生。2009年毕业尚未领到毕业证的可用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报名,但办理聘用手续需通过学历认证。
2、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已申请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参加报考,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4、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华宁县籍户口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9年6月22—26日
2、报名地点:华宁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77-5011263。
3、报名程序:
(1)填写登记表。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09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
(2)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小一寸免冠近照4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报名资格。
4、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体检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一)笔试
1、笔试分岗位和学科闭卷考试,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阅卷。考务工作在省“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和玉溪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华宁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考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按高考要求执行。
2、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7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身份证到华宁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代领。
4、笔试时间: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时
5、笔试地点:华宁县宁州镇示范小学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初定面试人员,报送省特岗办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审核时若有提交资料不符的人员,则按本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异地交流和临时派遣考官的办法施行。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实行抽签,以体现客观公正性。面试内容参照华宁县现行教师招考面试办法自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办法、内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造册报送省特岗办审核,省特岗办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根据岗位和学科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审批、聘用
1、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聘期三年,三年中每年考核一次,三年聘期届满考核合格后,统一纳入我县在岗在编教师管理,应发工资待遇由县财政承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按照有关规定分期、分批到山区农村及薄弱学校支教;对此次招聘的部份岗位将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进行统筹调配。
3、对新聘用的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六.其它
1、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在发出招聘公告、报名、领证、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2、凡已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在招聘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证,将取消考聘资格。
4、整个招考过程由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参与监督。
5、有关我县特岗 信息详情请登录云南省教育信息网(http://www.ynjy.cn)及华宁教育信息网(http://www.huaning.gov/hnjy)、中国泉乡.华宁(http://www.huaning.gov.cn)。
七. 特岗 工作在华宁县实施“特设岗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人事劳动局参与指导、协调、监督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华宁县实施“特设岗位”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华宁县2009年特岗 岗位
岗位 | 个数 | 岗位所需条件及要求 | |
华三中 | 英语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
化学 | 1 | ||
体育 | 1 | ||
华四中 | 体育 | 1 | |
华五中 | 数学 | 1 | |
宁州镇示范小学 | 语文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专科学历仅限华宁县生源) |
宁州镇咱乐小学 | 英语 | 1 | |
宁州镇吗达小学 | 英语 | 1 | |
青龙镇中心小学 | 数学 | 1 | |
英语 | 3 | ||
音乐 | 1 | ||
盘溪镇中心小学 | 语文 | 1 | |
数学 | 1 | ||
英语 | 4 | ||
华溪镇中心小学 | 语文 | 1 | |
英语 | 1 | ||
美术 | 1 | ||
通红甸乡中心校 | 语文 | 2 | |
数学 | 1 | ||
英语 | 1 | ||
合计 |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