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市建设开发中心是金华市建设局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城市建设开发服务,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实施建设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技术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2、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招聘范围及其他条件 |
工程项目管理(一) | 1 | 建筑学、土木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师及以上 | 1、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 |||||
3、具有3周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3年4月1日,下同)。 | |||||
工程项目管理(二) | 1 | 建筑学、土木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 |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 |||||
工程项目管理(三) | 1 | 城市规划、园林 | 本科及以上 | 1、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 |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 | |||||
工程项目管理(四) | 1 | 市政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师及以上 | 1、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 | |||||
3、具有3周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工程项目管理(五) | 1 |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造价 | 本科及以上 | 1、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 |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
3、具有3周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4、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不受专业和工作经历限制。 | |||||
工程项目管理(六) | 1 | 给排水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师及以上 | 1、 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
3、 具有3周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3、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 0),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2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材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专业知识科目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1、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为:工程项目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等。
2、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 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 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查询。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聘用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82388302
金华市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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