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程序,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录取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一)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中心主任)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查备案。
(四)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并具体组织考生的体检、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政审等工作;各有关学院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心理测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三、复试内容和方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下达给我校招生计划及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按1:1.2左右的比例复试。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各专业考试内容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MBA、MPA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MPAcc笔试科目为“专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考政治理论考试大纲。
考试时间为3小时,MBA、MPA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试卷满分100分,其他专业试卷满分为150分(其中,MPAcc专业课试卷含20分思想政治理论试题)。
2.英语笔试:除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外,其它各专业复试要进行英语笔试测验,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工作的参考。不参加英语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MBA、MPA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他各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其中英语口试、听力占50分。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质等综合素养,具体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由各学院确定,并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加试采用笔试方式,时间为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5.为更好地了解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分权重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MBA、MPA、MPAcc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3×40%
2.其他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3×40%
(五)综合成绩排序
1.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2.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3.MBA、MP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200分,达不到120分者不予排序,其他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50分,达不到90分者不予排序;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成绩均以100分计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排序。
四、校内调剂
(一)校内调剂专业
仅限于有上线人数且上线人数少于招生指标的5个经济类专业: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硕士、数量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