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切实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遂宁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组通[2012]158号)
规定,经研究决定,市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范围
详见《2013年遂宁市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无违法违纪行为;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详见《2013年遂宁市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3.有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8:30-12:00、14:30-18:0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市卫生局办公楼4楼市卫生局人事科(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76号)。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单位初审、市卫生局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遴选资格。
(四)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参加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不低于3:1,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人才遴选职位达不到比例的可以适当降低为2: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现场在市卫生局人事科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