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2003年转为公办,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入住男生公寓辅导员5名、实验员1名、门诊部医师2名。具体事项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所学专业 | 人数 | 学历 | 要 求 |
辅导员 | 医学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学校(或院系)学生干部工作经历,2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
专业不限 | 4 | |||
实验员 | 食品检验类相关专业 | 1 | 具有2周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3年4 月1日),3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
门诊部医师 | 临床医学(内科) | 1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执业医师资格,40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周年以上二级乙等医院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3年4 月1日)。 | |
临床医学(外科) | 1 |
注: 1.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2.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7日~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婺州街1188号)。
3.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技能证书、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外省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笔试(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实验员、门诊部医师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辅导员面试内容为岗位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岗位能力面试、专业能力面试均占50分,综合素质面试占50分。
3.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上查询。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在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jhc.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9-82265016、0579-82265017
联 系 人:应老师、阎老师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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