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教师进修学校等20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 47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3年4月份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杭州大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优秀公办教师;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在编优秀公办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2周岁内(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特级教师年龄可以在45周岁内(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6.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二)夫妻分居;(三)随军调动。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4月 15 日至 20日(9:00-11:00;13:30-16:30)。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和体检
本次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一般采用试讲、说课、问答、上课等方式,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和教育局制定。
学校考核结束后,按1:1的比例提出拟招聘对象名单。
教学考核合格和政审考察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工作在4月25日前完成。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江干教育城域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办理调动手续。8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应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1.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74949(工作日)。
附件:1.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2013年4月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报名表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13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报名表》来源于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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