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丽水庆元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阅读:681 次 日期:2013-04-16 17: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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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其中: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0名。

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丽水市户籍(含曾有丽水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3年4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2、丽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庆元县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4、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视同具有庆元县户籍;

5、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6、部分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附件1;

7、截至2013年4月20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3年4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4月20日至1995年4月20日出生);

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少数专业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对不开考岗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2012年4月29日下午17:00)。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报考记者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新闻写作》;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记者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 新闻写作成绩×60%;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然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4名及以下的按1:3,5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对学历进行审核(网上查询验证)。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定向在岗大学生“村官”考录的职位,在拟聘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等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6122592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2013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2、2013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用A4纸打印填写)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3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中国庆元网,最近更新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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