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是金华市金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招聘考试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金东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食品药品监管岗位5名,综合岗位2名。具体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金华市金东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户籍:食品药品监管岗位面向金华市,综合岗位(一)面向金华市本级(含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岗位(二)面向金东区大学生“村官”。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其中面向金东区大学生“村官”的综合岗位(二)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4、学历:本科及以上。
5、专业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岗位:药学、中药学、药事管理、生物制药、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化学、临床医学、医疗器械检测技术及应用、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
综合岗位:专业不限。
6、综合岗位(二)面向参加金东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大楼五楼(金华银行北面),金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09号办公室。
联系人:吴佳乐,联系电话:82179205。
3、报名方式:登陆金东区人才网(http://www.jdqrc.com)下载报名表(一式二份,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携带材料: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随带1寸免冠近照3张。
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应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证明可在金东区人才网http://www.jdqrc.com下载)。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多报的岗位(专业)无效。
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及科目: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12日到金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09号办公室(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大楼五楼)领取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6月8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笔试后各职位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亦相同的,则根据考核情况由区事业单位招考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各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 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工作由金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各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工作由金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考察不合格的,在本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如无举报或有举报经调查符合录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替补。
四、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4月24日。
(四)笔试及面试、体检有关事项在金东区人才网(http://www.jdqrc.com)发布。
五、招聘录用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2176785。
六、本简章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金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181336、82181328 。
附件:1、2013年金华市金东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金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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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大学生“村官”报考证明》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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