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 录用有关规定,以及《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暂行规定(试行)》,经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同意,湘西自治州面向全国公开考试录用高学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到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工作,招考工作结合湖南省法院、检察院招录工作人员考试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职位
全州共计划考试录用高学历公务员32名,具体职位和要求见附件。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热爱湘西,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毕业生),州内在编人员不列入招录范围;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4月15日后出生);
(六)符合招录职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七)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试用期内被取消(含本人放弃)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7日9时至23日12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步骤要求进行。
3、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选择、理性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分别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时间为4月17日9时至23日17时。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但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计划的报名考生,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5、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7日9时至4月24日17时。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4月30日至5月2日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及时联系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
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调剂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加相应考试程序应试,但进入考察程序时必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原件(州外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