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新长江学校是2006年经中山市教育局批准开办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因工作需要,现在招聘主管教学的副校长1名,具体要求如下:
1.应聘者须从全日制师范学院毕业,取得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以及校长任职相关资格证明。
2.思想上进,热爱教育事业,适应民办学校的工作。
3.身体健康,形象较好。
4.年龄35—50岁,担任行政工作3年以上,熟悉中小学教学业务管理,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5.待遇面议。
学校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悦和路188号。
应聘教师联系人:黄校长(0760-88660172)。
邮箱:hd0011@126.com
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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