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是金华市环保局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从事排污权储备交易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2、招聘对象:社会人员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年龄、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学历、学位、专业: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要求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专业。
5、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3、报名时收取考务费4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上查询。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 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西辅楼5楼
联 系 人:徐章增
联系电话:0579-82468127
传 真:0579-82468124
邮 编:321017
金华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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