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考生到各报名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4月26日,逾期不再办理。
领取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
2、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3、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于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于资格证书上)。
各报名确认点在办理资格证书时,要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汇总至市人事考试中心。对于发现弄虚作假者,不得核发证书,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之规定严肃处理。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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