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一支稳定、务实、高效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县共1名。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会电脑操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 具有海盐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智力及精神残疾人除外)。
5.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1968年4月1日至1996年4月1日)。近三年内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年龄放宽一年。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5日9:00—16: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武原街道残联(城北路与百尺路交叉口往西30米,武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3、报名所需材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本人持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簿以及相关表彰决定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以上所需材料均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报考者需当场填写《2013年海盐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交纳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
(二)考试
1、笔试。招聘计划数与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一天前,如有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除肢体、视力外)。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用
对考核合格拟录用人员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和县残联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待遇按照《海盐县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选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2〕136号)文件执行。
(六)递补
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依次递补。
报考咨询电话:0573-86129877
海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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