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从事执行辅助工作;
名额:男12名;
性质:编外聘用人员。
二、工作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
3、身体健康,反应敏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4、年龄35周岁以下,奉化本地户籍;
5、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
6、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待遇
年收入3万元左右,并办理养老、医疗等五类社会保险。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报名处填报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的工作日
2、报名地点:奉化市人民法院政治处(大成东路567号)
3、咨询电话:88952200(林) 88952299(江)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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