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种形式。考生可自备相关教材和教具,可使用多媒体课件。
2、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面试通知书(均提供原件),其中应聘本科生教师岗位考生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考生面试前须提交准备好的1学时(45分钟)教案一式七份(教案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为宋体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距25磅)。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及其他反映个人情况的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面试当天不按时报到以及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期间,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手机、BP机等)进入考生候考室。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未交者,作违纪处理,请考生务必注意。
5、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并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以抽签号为考生代号,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得介绍本人姓名、身份、家庭等情况,只能说明自己的抽签顺序号。
6、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如有剩余时间,可对前面已答过的题作补充回答。
7、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规定的时间一到,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
8、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出到候分室等候。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由工作人员带进考场,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
9、考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核对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考生待成绩宣布后,由工作人员引导按指定通道退出考场、考点。考生退场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10、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11、考生中途如需上厕所,应经同意,由工作人员陪同,并主动将序号胸牌暂时交给监督员,待回到候考室后发还。
12、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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