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2013年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招考录用县财政局(地税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广电总台、县新闻中心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共13名,其中:
(一)县财政局(地税局):县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2名,县财政局信息中心1名,县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2名。
(二)县广播电视总台:县广播电视总台4名,县应用技术开发部2名。
(三)县新闻中心:采编人员2名。
二、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根据招考岗位需求确定,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国家承认的本科(部分岗位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2013年应届毕业生为常山生源。
(二)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可不受户籍的限制。
招考范围和对象的具体条件见“2013年常山县财政局(地税局)及广电总台所属事业单位,县新闻中心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三)身体健康。
(四)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3年4月22-28日(7天)通过衢州日报、常山广播电视总台、常山人才网、《今日常山》对外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3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考务费80元。
4、资格审核:
常山县财政局(地税局)、县广电总台、县新闻中心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少于3名的,不予开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8日。
2、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公共科目占30%和专业科目占70%折算成笔试总成绩。
(四)面试
笔试后按招考名额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后,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财政局(地税局)、县广电总台组织实施。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其他特殊情形的。
(七)录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经县政府批准,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委托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附:2013年常山县财政局(地税局)及广电总台所属事业单位,县新闻中心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2013年常山县财政(地税)局及广电总台所属事业单位、县新闻中心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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