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是常识判断模块中可成体系的一个考核方面,考点相对比较集中,相对常识判断的其他模块来说还是比较好把握的。根据历年法律常识的真题来看, 所涉及的法律常识按照基本的法律学科分类来讲,主要集中在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五大部门法中,对于法理学、法律思想史、法制史等过于冷僻的法律专业学科一般不会涉及,而这五大部门法中,宪法、行政法是出题的重点,民商法、刑法次之,经济法更少。从2009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真题来看其有所调整,宪法和民法的比重大些,其余涉及的就是行政法和刑法,而且在宪法、民法、行政法及刑法的考题中与时政的结合更为紧密了。归纳出来的这些考情使我们在复习法律常识时更能有章可循,更容易抓到考点。
【问】伍老师,国家 常识判断部分在2009年考题中扩充了考核范围,法律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是不是说我们应该将法律和其他考核部分平均分配复习时间呢?
【问】伍老师,是不是有些民法的考点不需要去看具体的民法规定只要按照日常的生活经验就可以直接判断了,因为民法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答】同学你好!民法学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判断依据来说是一个半生活层面的法律,所以很多考生认为民法的东西不用看具体的法律规定,只要按照日常生活中同类事项的具体处理方式来处理就可以了,但实质上日常生活中事项的处理除了有按民事法律规定来处理外还有一部分是按照一直延续下来的风俗习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3事人的具体约定来操作,所以不一定都合乎民事法律的具体规定。
【问】伍老师,我的行职其他部分都还可以,就是感觉法律非常弱,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快速补一下?
【答】同学你好!你的问题是一个相对来说很有针对性的问题,对于一些非法律专业的考生都很适用,我的建议是首先保证备考时间要长些,不要寄希望于最后的一段时间突击;其次要培养感觉,把积累法律”-3成是一种生活习惯;还有就是要选一本针对性强的 教材,比如像现阶段大家熟知的《常识判断模块宝典》,可以拿来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