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具体实施海盐县境内道路运输管理,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岗位合同工2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招录,坚持德才兼备和适应道路运输执法管理工作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工作有热情,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4、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5、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弱视,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录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备注 |
稽查 | 2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法律、交通运输相关专业、经济管理 | 退伍军人或转业士官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
四、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5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民政局相关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等报名,同时提供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海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309室(武原街道盐湖西路158号〈老年公寓西侧〉)登记报名。
2、资格审查:由海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人员。
3、综合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录用: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后,按照《劳动法》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建立劳动关系,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待遇:按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从优。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六、咨询电话
0573—86083501,86033636
海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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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报名表》来源于海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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