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公开遴选华蓥市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公开遴选华蓥市部分机关工作人员16名(遴选职位、名额及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四川省、重庆市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广安市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勤奋敬业。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工龄。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
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以上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等问题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至5月1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华蓥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报名地点: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干一股(华蓥市委办公大楼四楼),联系人:毛盛东,联系电话:0826-4822789。
(2)网络报名:将带有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的《华蓥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邮箱(602727074@qq.com)。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华蓥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毕业证、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3.资格审查
(1)初审。华蓥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由中共华蓥市纪委监察局、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者,在面试前一天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考察
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5,方可开考。急需补充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3。
遴选采取面试、笔试、考察三种方式进行,均实行量化评分,每种方式满分均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领取准考证者即可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按遴选职位人数1:5(急需补充人员的职位不低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不带入笔试阶段。
3.考察。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本职位遴选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不带入考察阶段。
(三)体检
1.根据考察得分和考察组意见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作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
3.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程序在本职位遴选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经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华蓥市以外参加遴选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实行试用)。
(五)调动。经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试用合格的人员,由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否决条件。本次遴选中,面试或笔试成绩低于70分、或考察得分低于80分的,不予选用。
遴选工作的有关信息,一律通过《华蓥党建网》和《华蓥人才网》进行公告和公示,敬请留意。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26-4822789
《华蓥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来源于广安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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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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