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778 次 日期:2013-04-28 14: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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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0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统计局人教处委托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共同负责。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高、中、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3日(周日)一天。

统计中、初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科,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科,中、初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设《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科,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者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考生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26日9:00-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5月14日。

网上缴费时间:5月14日9:00-15日16:00。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地址: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黑白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1997年后取得(含1997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免费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信息;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无需单独开具证明)。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报名表在最上面)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先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时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必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上传照片。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统计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对初、中、高级报考人员分别进行统计,及时将本地区报考人员的信息和报名汇总名册、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于7月上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9月28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13年度统计初、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二)教材征订工作由江苏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到市统计局办理教材征订事宜。联系人:张永强,联系电话:(0516)83733061。

七、成绩查询

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或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jsrsks.com.cn)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2003〕4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09〕26号)的规定,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发票领取方式与时间在打印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无需出具发票。

附件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中初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考试期间,发现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要及时提醒、制止,对严重违纪者在考场情况记录卡上记录考生准考证号码,取消其考试成绩。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考生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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