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系统实际需求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德清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学科
1.普高和职教类文化课(31人):语文7人,数学6人,英语4人,音乐2人,音乐(舞蹈方向)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信息技术1人,体育2人,教育心理学1人。
2.职教类专业课(16人):计算机应用3人,计算机网络管理1人,影视制作1人,机械制造3人,数控技术2 人,汽修2人,电子商务1人,财会2人,电子电工1人。
3.初中(9人):语文1人,英语1人,科学2人,音乐1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2人。
4.小学(43人):语文12人,数学6人,英语 3人,科学 4人,音乐8人,音乐(舞蹈方向)1人,体育4人,美术3人,信息技术2人。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职教类文化课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相应专业博士或硕士研究生(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湖州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德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生(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职业类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全日制单招单考高职院校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合格。
2.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研究生及职教类专业课非师范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证书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暂不作要求。其他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证书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 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相同,或与所学专业相符。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相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和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必须根据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名称与所学专业完全相同,可报考相应岗位。
4.身心健康,品貌端正,体检符合标准。
四、报考岗位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的相应岗位,每人限报 1个岗位。
如出现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视情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已经就业的,必须在录用前提供解除与原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已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报名时间:2013年5月11日- 5月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六、报名地点:德清县实验学校(武康镇曲园南路466号)
七、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确认需本人自报,不得代报。
2.报名时须提交《2013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证书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报名时按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40元。
八、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试及分值设置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有高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高考要求;无高考但有中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中考要求;音、体、美专业知识测试现行初中加高中教材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与入围
普通中小学、职教类文化课: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即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 +面试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职教专业课及音体美等技能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各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录用。
职教专业课技能测试按高级工标准;音乐技能测试为视唱、弹琴、唱歌、舞蹈中的三项,其中唱歌和舞蹈可任选一项;音乐(舞蹈方向)技能测试为视唱、弹琴和舞蹈;体育技能测试为队形口令、投掷和短跑;美术技能测试为简笔画、石膏素描和变体美术字。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 +模拟上课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十、体检与考核: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清教育信息网、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deqing.l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一旦名单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实行“阳光选岗”。即:根据各学段公布的招聘岗位和报考岗位志愿,按入围者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高中、初中、小学学段依次录取,并逐个选择学校和岗位,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如发现因隐瞒、造假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研究生和职教类专业课非师范本科毕业生,录用后在二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毕业生,录用后在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1.德清籍指德清生源或德清户籍,湖州籍指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浙江籍指浙江生源或浙江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至2013年5月 10日。
2.如报考人员同时符合县外选调报考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报考,具体详见《德清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的公告》(德教〔2013〕14号)。
3. 如对本通告理解有歧义时,以县教育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572-8062792,8061705。
附件:1.岗位报考专业对照表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报名表》来源于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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