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涟源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涟源市引进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引进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2013年全市共引进高学历紧缺人才20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三、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5.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程序
1.发布公告。在涟源党建网、涟源人社网、涟源电视台、《今日涟源》及省级有关人才网站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
报名地点:涟源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涟源市政府办公大楼437房间)。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由所在院校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等证明材料)、个人学习及工作简历、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等材料,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并填写《涟源市引进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人员请将填写好的《涟源市引进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到指定邮箱(LYRCB231@163.com),在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现场报名所要求的相关原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0738-4980231。
报名费为每人200元,以现缴或转帐形式支付。
3.考察、考核:报名情况汇总后根据报名情况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考核、考察。
①如果报名人数与所需职位的比例为1:1,则直接进入考察。
②如果报名人数与所需职位的比例1:1以上5:1以下(含5:1),则组织面试,考察按面试成绩名次等额进行,如考察有不合格的则按名次依次递补。
③如果报名人数与所需职位的比例超过5:1,则先组织笔试;笔试后取前5名进入面试,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成综合成绩,确定名次后进行等额考察。如考察有不合格的则按名次依次递补。
4.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资格复审。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复审。
6.研究决定。对复审合格的人员,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公示和引进。审定后的人员在涟源党建网、涟源人社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期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1.对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试用期间,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免费实行人事代理。
2.引进人才试用期满,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引进手续。
3.引进人才的编制使用。由编制部门按引进人才计划实行总额控制的专项编制。
4.对引进人才实行最低工作年限制度,凡被正式引进的人才须在我市工作5年(含试用期)以上,5年工作期未满不能调离。擅自离开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确因上级工作需要调离我市的,须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引进人才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相关福利由用人单位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与本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6.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前三年由市财政发放一定的安家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2万元。同时,前三年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一定的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当年度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博士研究生增发12000元、硕士研究生增发6000元。作出特别贡献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重奖。
7.引进人才签订试用期合同后,在5年工作期内(含试用期),房租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由用人单位为其承租住房(住房基本标准为二室一厅)。
8.试用期满综合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中共涟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附件:
《2013年娄底市涟源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人才岗位表》来源于湖南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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