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环境监测站等3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经考试、考察,现将拟选调人员公示如下:
http://www.nbxsrc.com/?act=Art&id=1543
如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5月2日至5月6日)来信、来电、来人向县监察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为便于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逾期请按正常信访渠道反映。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65725951(县监察局)。
通讯地址:象山县丹城后堂街21号(县监察局)。
值班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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