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府发〔2009〕5号)规定,经甘孜州人民政府同意,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3年5月4日在四川民族学院、5月7日在西南民族大学分别举办两场2013年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2名,其中: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0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甘孜州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2013年5月4日在四川民族学院A区(康定县姑咱镇文化路4号);
2.2013年5月7日在西南民族大学主校区(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四段12号)。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采取应聘人员直接向州级主管部门或各县招聘组报名,经州级主管部门或各县招聘组考核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笔试和面试,以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面向四川省招聘(2013年4月30日前户籍在四川省);专科学历的面向甘孜州招聘(2013年4月30日前在户籍甘孜州)。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4月30日—199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甘孜州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招聘会当日09:00—17:00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另需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持由所在院校招就处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若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审查
各招聘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考核审查。考核审查合格者,各招聘小组在《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章,签章后连同其他应聘材料一并由各招聘小组保存。
(三)笔试和面试
考核审查合格者经各招聘小组向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名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以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面试时间详见甘孜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凡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
2.面试
笔试结束,由各招聘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拟聘用人员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在《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盖章确认。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AHREF="HTTP: www.gzrsks.gov.cn?>http://www.gzr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作出是否聘用的结论。因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州级主管部门或各县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咨询电话: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0836-2835282。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才网、甘孜人事考试网发布。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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