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盐官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是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镇文化建设、体育事业的指导和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就业与劳动保障服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服务、食品卫生监督等工作。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有较好的无私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具有海宁市户籍的人员(以2013年5月1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海宁生源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 18-40周岁(1972年5月14日至199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地址: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路50号镇政府二楼201办公室。
2.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4日—2013年5月17日
上午8:30—10:30,下午1:30—3:30。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一份、个人简历、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
4.联系电话:87688243 联系人:吴女士
三、考试方法
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20倍(含20倍)的,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如果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20倍的,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官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73-87688239
附件:报名表
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报名表》来源于海宁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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