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安系统民警、森警职位,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
请你于2012年5月5日(星期日)上午7:30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临安市天目高级中学(地址:临安市城中街888号)参加体能测评。请自备运动鞋(不得穿钉鞋)、运动服等体能测评需要的用品。不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为便于准确掌握体能测评的标准、实施规则以及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认真查阅“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并登录浙江省 录用系统“下载专区”下载“体能测评示范视频”观看。
另外,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和招考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并接受资格复审。
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材料: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服务地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报考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任)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与报名时一致。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安市公安局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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