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12家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管理(即公办教师)。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5月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杭州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12、2013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2012、2013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 年龄要求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6.杭州市区以外在职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二)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三)夫妻分居;(四)随军调动。
7.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5月12日至13日(8:30-11:00;13:30-16:30)。
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且不能同时参加2013年5月份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统一招考,否则报名无效。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五、考试
考试主要是面试,是否笔试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数自行决定。面试以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
考试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并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或书面告知应聘者。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26日至27日。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和考核工作在2013年6月4日前完成。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13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2、2013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专业是否相符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见杭州教育城域网)。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63751。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60544。
附件: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5月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杭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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