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2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速录员(01职位)1名;速录员(02职位)1名。
二、招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工作态度端正,办事严谨,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速录员(01职位)招考资格条件:
(1)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2)性别:男性;
(3)年龄: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68米以上。
2、速录员(02职位)招考资格条件:
(1)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2)性别:女性;
(3)年龄: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58米以上。
(三)其他:上述报考人员应具有同安区户口,住宿自理。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厦门市同安区岳东路1号)。
(三)报名方法: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同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联系人:小叶、小康,电话:7192808、7192257),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近期同一底片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两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应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及准考证发放:同安区人民法院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请应聘人员于5月12日后登陆同安区政府网(http://www.xmta.gov.cn)查询准考证具体的领取时间和地点,以及今后有关考务信息,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以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为准):
速录员考试内容分为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与面试三部分。
1、笔试:基本法律知识。范围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总分100分。
2、计算机操作: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知识,总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报考人员以上两部分总分,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笔试和计算机操作的平均分(原始分)在60分以上人员得以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4、由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面试成绩按3:3:4的比例折算合计成考试综合成绩。
5、报名人数达到1:3的,该岗位才进行招考。
(六)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