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金华人才网 阅读:709 次 日期:2013-05-06 14: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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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单位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信息》有关程序,目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卫生厅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现将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基层医疗单位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招聘信息公告,笔试后以参加各专业科目考试的实际人数为基准,按分别淘汰20%的人数比例划定(系统自动生成)笔试合格分数线,其中:临床医学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2分(含),预防医学科目合格分数线为57分(含),中医学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9分(含)。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7日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华市江南卫生所(金华市南苑医院三楼办公室,文苑街19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1、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照片反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和招聘单位及岗位);

2、网上报名表(贴照片);

3、身份证、户口簿(卡、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验证并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应聘的招聘岗位涉及执业资格、职称等条件的,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的招聘岗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其他

1、应聘人员应本人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资料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前来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需要提交复印件的资料请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复印(统一复印成A4纸),资格复审现场由于条件限制不提供资料复印服务。

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具体事项如下:

(一) 时间:5月10日下午14:00;

地点:金华市卫生教育培训中心(金华市双溪西路479号,金华市中医院西侧)

(二) 其他: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5月10日下午13:30前到金华市卫生教育培训中心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金华市卫生局

2013年5月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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