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锦江区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的要求,现就锦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相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5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青少年宫(地址:成都市龙舟南街91号附1号)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根据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需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笔试准考证》;
3、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计算机等级证书;
6、英语等级证书;
7、教师资格证;
8、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
9、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奖学金证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证书、校级三好学生证书;
10、省外免费师范生需提供生源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异地就业证明。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笔试准考证》;
3、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
4、学历学位证书;
5、普通话等级证书;
6、计算机等级证书;
7、英语等级证书;
8、教师资格证;
9、档案保留地(毕业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证明;
10、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奖学金证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证书、校级三好学生证书;
(三)在职教师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笔试准考证》;
3、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
4、学历学位证书;
5、普通话等级证书;
6、计算机等级证书;
7、英语等级证书;
8、教师资格证;
9、职称证;
10、相关工作单位出具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任教学科、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表现);
11、荣誉称号证书、表彰奖励证书、赛课获奖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
12、本市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原件(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现工作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是否同意其报考)。
(四)校医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笔试准考证》;
3、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
4、学历学位证书;
5、执业医师资格证;
6、相关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表现);
四、资格复审其他说明:
资格复审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业务考核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学校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028-86673626 028-84556972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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