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清镇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清组通字〔2013〕22号),根据综合考试和考察情况,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了47名拟遴选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行政职位拟遴选人员详见:http://www.gzqz.gov.cn/Html/2013_05_07/9586_9970_2013_05_07_84287.html
二、全额事业职位拟遴选人员详见:http://www.gzqz.gov.cn/Html/2013_05_07/9586_9970_2013_05_07_84287.html
以上人员公示期3天(5月7日至5月9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公示期满,对符合条件的遴选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试用手续。
监督电话:0851—2514321
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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